17世纪是荷兰风景画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时期,形成了完全独立的风景画科。16世纪尼德兰(荷兰独立前前身)绘画大师帕提尼尔和老彼得•勃鲁盖尔曾经在他们的风景画作品中进行过大胆探索,但他们并没有使风景画摆脱人物而存在,风景仍是人物活动的背景。17世纪荷兰的一些风景画中,人物形象只作为风景的点缀而出现或完全消失,风景画终于发现成完全独立的绘画科目。荷兰画派的艺术家们描绘了沙丘、海滩、风车、牛群、平坦的土地、茂密的森林这些典型的荷兰风光,无处不流露出他们对祖国秀丽山川的热爱之情,从而也为荷兰风景画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扬•凡•戈因
1596-1656
早年师从故乡莱顿的几位画家,他去过许多地方旅行,也从事过多种职业,早年喜画农民庭院、乡村大路,很注意细节描绘,17世纪30年代成为哈勒姆著名风景画家。17世纪40年代形成自己风格,即以河流为主要题材,善于处理银灰色和白色调的水与黄褐色路堤之间的色彩对比,变化微妙,并时常点缀一些人们在河边的日常活动。《多特莱希特城前的河边景色》《沙丘风景》都是他的代表作。
《多特莱希特城前的河边景色》
A view of the Maas with Dordrecht beyond
《沙丘风景》
Dune Landscape
《沙丘风景》
Dune Landscape
《沙丘风景》
Dune Landscape
无水印高清素材:577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