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弗朗斯·哈尔斯(约1581—1666)是荷兰现实主义画派的奠基人,也是17世纪荷兰杰出的肖像画家。
1581年至1585年之间诞生于安特卫普一个毛纺工人家庭,大约1585年之后,随父母迁居荷兰,定居于哈勒姆终其一生。他年少时便拜在名画师门下,曾参加过反对西班牙帝国统治的荷兰独立战争,战争造就了他倔强孤傲且好酒恃才的性格,据说古怪的脾气使他在人前口碑很不好,曾经因为虐待第一任妻子被告上法庭,妻子也因为郁郁寡欢而早逝。
哈尔斯终生都生活在社会下层,八十多岁时还因为生活所迫而接受美术家协会的补助,他和第二任妻子寄居在养老院中。但画家的毅力又是惊人的,一生在艺术的道路上勤勉不辍,创作了作品二百五十余幅。曾经的10荷兰盾钞票上的头像就是他。








哈尔斯的创作,标志着欧洲现实主义肖像画发展的高峰,是荷兰美术史中现实主义肖像画和风俗画的奠基者。其油画突破传统画法的束缚,运笔洒脱,色彩简朴而明快,对后来欧洲绘画技法的改进有较大启发。他的弟弟D.哈尔斯以及5个儿子均为画家。哈尔斯家族中的这些人以及可能是他弟子的画家A.van奥斯塔德、 A.布鲁韦尔、J.M.莫莱纳尔等,被后人称为哈尔斯画派。
他死后曾长期被人们忽视,直到17世纪西方现实主义和印象主义绘画运动先后兴起,哈尔斯才被重新重视,被公认为仅次于伦勃朗的17世纪荷兰大画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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