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进意象艺术和具象艺术作品欣赏
作品欣赏
刘文进,字济源,生于辽宁省营口市。早年就读于鲁迅美术学院,后涉足电影艺术,于长春电影制片厂任美术师。上世纪 80 年代中后期潜心现代电影美学理论着述及剧作,代表作品《论电影美学的功能与特性》、《社会经济类型的演变与观念的更新》等。
刘文进先生借助西方油画物质媒介将东方的写意性、诗性推至审美极致。从题材上看,他借助具有中国文化符号特征的神话传说、文人雅士、民间习俗,来表现东方雅文化、士文化与经典性。他超越了油画的技术层面,恪守东方的人文、艺术精神,充分诠释并代表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精神,他的作品不重实像的建构,而强调以玄无为核心的道禅之境,力倡神似与灵动,对精神因素和心理因素孜孜以求,超越神、能、妙、逸而直指“天人合一”的自然美学观念。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刘文进先生就开始了传统文化的追求尝试,认识到西方科学前沿正在向东方文明回归,西方的人文前沿已经意识到了21世纪人类文明的希望在中国古代智慧。1990年刘文进先生在文章中就明确地唿唤回归中国意象美学,复兴中国传统文化。
刘文进先生不仅独创了自己的绘画风格,自觉的回归传统文化,而且二十多年以来面对审丑的强势潮流,坚守审美。刘文进先生指出中华文化之魂即是儒道释及本土几千年民间文明血脉,他认为崇雅是中华民族的主导特征,但雅文华已断裂了一百多年,复兴中华文化,就要回归风雅。
意象艺术特征
(1)虚拟性,指意象所具有的非现实性。意象既可以用想象和虚构来表现现实中没有的东西,也可以用非现实的形态表现现实中已有的东西。
(2)感性,指意象可以为主体感官直接把握、感知、体验和感受的直接性和具体性。
(3)想象性,指意象是经过艺术家的想象将“意”与“象”融为一体的产物。
(4)情感性,是艺术家创造意象的重要动力和导引,并伴随着意象创造的全过程。
具象艺术
具象艺术(figural art)指艺术形象与自然对象基本相似或极为相似的艺术。具象艺术作品中的艺术形象都具备可识别性。古希腊的雕塑作品、近代的写实主义和现代的超写实主义作品,因其形象与自然对象十分相似,被看作这类艺术的典型代表。
具象艺术广泛地存在于人类美术活动中,从欧洲原始的岩洞壁画艺术,到文艺复兴时代的宗教壁画;从印度的佛教艺术,到中国的画像砖石,都可以看到这类艺术作品,至今它仍是美术创作中重要的艺术风格。欧洲古代的模仿说、中国古代的应物象形说和达·芬奇等人的言论,都是具象艺术有名的理论表述。
应用在美术研究领域,抽象艺术(abstract art)和具象艺术构成一对相关的概念。
抽象艺术指艺术形象大幅度偏离或完全抛弃自然对象外观的艺术;抽象一词的本义是指人类对事物非本质因素的舍弃和对本质因素的抽取。
抽象艺术中的形象与自然对象较少或完全没有相近之处。一些美术样式,如书法、建筑等,其样式的特征决定了它们在整体上是抽象的。一部分原始艺术作品和绝大部分工艺美术作品也属于抽象艺术。作为一种自觉的艺术思潮,抽象艺术运动兴起于20世纪初的欧美。大部分现代主义美术流派都受到了这一运动的影响,如抽象表现主义、立体主义、塔希主义、行动绘画等。
抽象艺术、具象艺术与艺术作品中的抽象因素、具象因素是两类不同的概念。后者建立在对形象、形象与自然对象之关系的细致解剖之上,任何酷似对象的形象也不可能不包含对对象一定程度上的偏离。
因此,具象艺术之中也包含着或多或少的抽象因素;同样,许多抽象艺术作品中的形象,亦有与自然对象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包含着具象因素,上述第一类现代抽象艺术便是例证。抽象艺术、具象艺术的概念是宏观的、直观的;抽象因素、具象因素的概念是微观的、分析的。对于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概念的混淆,会导致抽象艺术、具象艺术概念的瓦解。
若将抽象艺术与具象艺术这一对概念放在丰富多彩人类美术现象中,则可以看到,它们像是磁棒的两极, 许许多多艺术作品位于纯粹的抽象艺术与酷似自然物的具象艺术之间。
中国新石器时代部分彩陶的纹饰、许多非洲部落的原始木雕与面具、欧洲中世纪的一些宗教绘画以及部分中国的文人写意画。
这类艺术作品或对特定对象加以大胆变形和装饰化处理,或将不同对象的局部特征进行适度的组合,将对象纳入抽象化的程式中使之偏离原来的外观,艺术形象所包含的抽象因素与具象因素相对合谐状态,使之难以简单地用这一对概念加以划分。
中国艺术家“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和“妙在似与不似之间”的言论,从创作过程与形象特征两个水平上描述了传统中国艺术家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
无论抽象艺术还是具象艺术,都是人类美术史上长久存在的艺术形式,是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两类不同的艺术,能够表现人类不同的精神内容,创造出不同的形式感,给人以不同的审美享受。它们各自拥有不可替代的美学价值。
具象艺术的特点
1.视觉真实性或客观性
即具象艺术是以客观世界为表现对象,并且把对象表现得就像我们所看到的一样真实。
2.艺术形象的典型性
即具象艺术是通过典型的艺术形象的创造来表达艺术家的个人情感和观念的。
3.情节性或叙事性
即具象艺术中往往蕴涵着一个或多个故事情节,它可以用文字语言直接来讲述或描述。
由于具象艺术的这些特点,因此除艺术所共同的审美功能外,它还具有记录的功能。
具象与表象不同,表象只是保持在记忆中某一事物的形象;具象则是作家、艺术家在生活中多次接触、多次感受、多次为之激动的既丰富多彩又高度凝缩了的形象,它不仅仅是感知、记忆的结果,而且打上了作家、艺术家的情感烙印,受到他们的思维加工。它是综合了生活中无数单一表象以后,又经过抉择取舍而形成的。
从心理学意义上说,作家、艺术家的创作过程就是具象的运动过程。具象的运动过程主要是激发、强化作家和艺术家的情感,并与情感相互作用的过程。一旦进入具象运动阶段,创作者往往是情不自禁的,甚至是如痴如狂的,带有很大的不自觉性,很少受抽象思维的控制。具象不是抽象思维的起点,而是在抽象思维的作用下,选取、综合表象的结果。
从发生学上说,表象、记忆能力是人的低级心理水平,动物也有表象和记忆的能力,但动物没有根据自己的需要、态度、体验和思想观念来综合取舍表象进而形成具象的能力,具象为人类所独有。
– END –
温馨提示:图片、文章来源网络,仅为学习分享不作商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予以删除。